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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表日期:2025-06-09 00:00

丹东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丹东市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一、认定职业:

序号

职业名称

认定级别

1

装配钳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2

车工

(数控车工、普通车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3

数控铣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4

汽车维修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5

电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6

焊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7

西式面点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8

中式烹调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9

中式面点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10

茶艺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11

计算机维修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12

餐厅服务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13

客房服务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14

保育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15

美容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16

美发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1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中级

高级



18

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


中级

高级



19

物业管理师


中级

高级



20

养老护理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21

劳动关系协调员


中级

高级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的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报名所需材料

详见丹东市技师学院官网和丹东市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学院咨询——技能认定。(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
   每年3月至6月、9月至12月,每周周一、周二为集中预报名、材料审核时间,人数达30人确定开考后通知缴费考试,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注:个人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按照弃考处理,费用不退。
   报名时间:上午8:00-10:30,下午1:30-3:30。
五、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丹东市技师学院行政楼204室(考务办公室)

   (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51号)

咨询电话3184851  

六、证书发放
   考试通过后60个工作日
七、证书查询
  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证书全网联网信息(https://zscx.osta.org.cn)

八、认定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际情况,收费标准如下:
 

理论考试
(元)

技能考核
(元)

综合评审
(元)

合计
(元)

一级(高级技师)

50

370

200

620

二级(技师)

50

270

100

420

三级(高级工)

50

250


300

四级(中级工)

50

190


240

五级(初级工)

50

140


190

 

 


丹东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丹东市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一、认定职业:

序号

职业名称

认定级别

1

装配钳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2

车工

(数控车工、普通车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3

数控铣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4

汽车维修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5

电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6

焊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7

西式面点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8

中式烹调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9

中式面点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10

茶艺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11

计算机维修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12

餐厅服务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13

客房服务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14

保育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15

美容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16

美发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1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中级

高级



18

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


中级

高级



19

物业管理师


中级

高级



20

养老护理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21

劳动关系协调员


中级

高级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的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报名所需材料

详见丹东市技师学院官网和丹东市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学院咨询——技能认定。(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
   每年3月至6月、9月至12月,每周周一、周二为集中预报名、材料审核时间,人数达30人确定开考后通知缴费考试,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注:个人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按照弃考处理,费用不退。
   报名时间:上午8:00-10:30,下午1:30-3:30。
五、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丹东市技师学院行政楼204室(考务办公室)

   (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51号)

咨询电话3184851  

六、证书发放
   考试通过后60个工作日
七、证书查询
  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证书全网联网信息(https://zscx.osta.org.cn)

八、认定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际情况,收费标准如下:
 

理论考试
(元)

技能考核
(元)

综合评审
(元)

合计
(元)

一级(高级技师)

50

370

200

620

二级(技师)

50

270

100

420

三级(高级工)

50

250


300

四级(中级工)

50

190


240

五级(初级工)

50

140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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